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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贸实务课程教学探讨

日期:2015年12月24日 10:08  作者:伍雁南  点击:

  一、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目标
  通过国贸实务课程的学习,让学生对国际贸易的具体操作程序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并理解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主要交易条款的内容及签订时应注意的事项,掌握合同磋 商的程序和合同的签订与履行,进而在今后的实践中能够根据我国的对外贸易方针政策,结合买卖双方的购销意图去从事具体的货物交易。
  二、国际贸易实务教学内容设计
  第一、根据课程特征调整相关章节框架
贸易术语是签订合同的基础。《2010通则》一共解释了 11种贸易术语,将其按运输方式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适合 于各种运输方式的7种贸易术语: EXW、 FCA、CPT、CIP、 DAT、DDP;另一类是适合水运的4种贸易术语:FAS、FOB、 CFR、CIF。按照此分类,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可将术语按主次及它们之间的 逻辑关系作相应调整,先讲主要的贸易术语FOB、CFR、 CIF、FCA、CPT、CIP,再讲其他五种贸易术语EXW、FAS、 DAT、DAP、DDP。主要贸易术语可以安排6课时讲解,并附相应练习加以巩固,其他五种贸易术语及术语的变形可安排4个课时。贸易术语全部讲完后,可组织学生对术语的相关案例进行分组讨论。 再如,教材对信用证章节的安排则是将信用证当事人的介绍放前面,随后安排业务流程。但在讲课过程中完全可以将当事人放在业务流程中去介绍,学生能更好地理解每一个当事人所承担的角色和职能,教学效果会更好些。
  第二、根据考纲凸现课程的教学重点与难点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双方权利和义务实现的依据,而合同中相关条款的订立是买卖双方需要关注的问题。其中 贸易术语的选用、商品的主体与标的、运输方式的选择及运 输条款的订立、保险条款的订立、价格的确定和货款的收付则是课程讲授的重点,而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及仲裁尽管不是合同的主要交易条款,但这些条款的订立有利于合同的顺利履行,所以学生对该部分的内容也应给予重视。本课程的难点在于一些相关的计算,运费和保险费的计算、出口成本核算指标及贸易术语之间的报价与换算,对于难点的内容,应多分配相应的课时,并加强这方面的练习。
  三、国际贸易实务课堂教学方法
  第一、讲好绪论是关键。绪论的目的是让学生了解课程性质及在课程中的地位,了解课程完整的内容体系和具体的讲授内容、课程重难点,以及课程的教学方法等。讲好绪 论可以说是讲好了课程的一半。首先,教师第一节课的授课风格会让学生迅速建立良好的信任感;其次,一节好的绪论课会让学生对该门课程有一个概略的认识,对国际贸易 业务过程有个初步的了解,为以后章节的学习打下基础。 而正是这种似懂非懂才更容易让学生对该课程产生浓厚的兴趣,兴趣又是学生进一步积极学习相关内容的根本。
  第二、课堂教学过程中以讲授为主,配合课堂提问,并适当加入案例分析。课堂提问是一种和学生沟通的互动方式,要鼓励、引导学生把相关观点看法表达出来,尽可能从 多个角度去思考问题。案例分析则要起到以点带面的教学 效果。如我某进出口公司向新加坡某贸易有限公司出口香 料15公吨,每公吨2500美元FOB湛江,装运期为10月份, 集装箱装运。我方10月16日收到买方的装运通知,为及时 装船,公司于10月17日将货物存于湛江码头仓库,不料货 物因当夜仓库发生火灾而全部灭失,以致货物损失由我方 承担。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就可以引导学生思考以下问题: ①如果采用FCA术语成交,结果又会如何?②造成结果不 同的原因是是什么?③货交承运人术语与装运港船上交货 术语有哪些不同?④如何在实务中选择合适的贸易术语, 要考虑哪些具体因素?通过以上问题的回答,我们就可以 把关于贸易术语的很多相关知识点就梳理清楚。
  第三、巧妙使用导入和总结。每一节课的导入部分尤为关键,可以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而最后的总结是对每一 次所讲内容的梳理,便于学生系统掌握课堂内容。如讲解 贸易术语FOB、 CFR、CIF时,其导入部分就可以通过一个 简单的贸易背景资料先回顾下贸易术语的含义及作用,并 通过目前最新的惯例与规则《2010通则》对于术语的划分引 出本节课的内容。具体讲解的重点是理解《 2010通则》三种术语的具体解释,在此基础上,正确比较术语的相同点 与不同点。难点是通过相关案例理解两种术语在实务中的 运用。在此基础上进行总结,并对下节课做出展望,为了更 好地巩固本节课的学习内容,给出一个典型的思考题课下去思考。
  第四、用实例去剖析难以讲清的理论。难以理解的理论 知识点可举实例剖析实务中有一些难以用语言解释的知识 点,列举一些具体的实例,通过具体的例子去理解。如施救 费与救助费的区别同通过以下例子去解释:一艘驶往纽约 的货船 A,在行进过程中突然遭受风暴,有十包货物掉入海 里,情况危急,船员立即展开施救,但是还是无法救回所有 货物,这时另一艘船B的船员看见这情形,立即帮忙打捞货物,才得以救回所有货物,这时发生的费用有两种。其中 A 船员实施救助的费用为施救费用; B船员施救的费用为救助 费用。由此可见,两者之间的差异主要是涉及到标的当事 人不同。
  第五、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一方面教师要首先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随便请假、调停课,严格执行课表和教学计划,按学校规定对学生进行相应的考核。另一方面要求学生遵循相应的课堂规定,认真做好考勤工作。
  四、国际贸易实务课堂教学反思
  第一、 准确把握学生听课情况。 不同班级学生的知识水平、学习状态都是不同的,对于上课气氛比较沉闷的班级,要采取一些不同的授课方法。 如提单种类这一部分就可将学生进行简单的分组,留给学生一定的思考时间,让小组代表去讲所负责的内容,然后由其它学生提问相应的问题,由小组同学回答,对于难以理解的知识点教师作相应的补充,这种方法既能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又可培养学生自信心。
  第二、 虚心听从学生的教学反馈意见。不定期让学生提出相应的教学反馈意见,教师应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提出的意见,适时调整相应的教学方法与教学思路。
  第三、 积极对待学生课堂提出的问题 对待课堂上学生提出的各种各样问题,教师都应该积极地引导学生自己释疑。如从卖方的角度去理解,贸易术 语FOB、 CFR、CIF的责任义务大小比较是FOB<CFR< CIF,而风险大小比较却是相等,很多学生可以理解前者,却 无法理解后者。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的关键点是学生弄不 清楚风险和责任义务的不同之处。教师可以通过相应的例 子去解释责任和义务体现为办理保险、运输、报关手续等方 面,而CFR 与 FOB比较,卖方需多承担运输责任,CIF与 CFR比较,卖方则需多承担办理保险的责任,因此体现在价 格构成上,三者之间的关系则是CIF=CFR+I=FOB+F+ I;而风险之所以相同是因为三者的划分点都是装运港船上, 无论采用三者中哪一个贸易术语,都是一旦货物装上船,风 险就都由卖方转移至买方。通过以上讲解,学生自然就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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