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开学院学生的考籍管理,符合公开学院学生的实际情况,特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公开学院学生提前毕业管理暂行规定》(广外继教〔2010〕41号)文进行修订。
第一条 审核原则
审核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控制”的原则。
第二条 申请对象
(一)适用于我院(含校企合作系)所有的在校学生。
(二)适用于从一年级跳三年级、二年级跳四年级、二年级和四年级提前毕业的在校学生。
第三条 申请时间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第一周。
第四条 申请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表现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二)课程考试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
1. 学生申请时,已通过本专业所有笔试课程(不含加考课程),且各门笔试课程的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各专业中30%及以上的课程为实践考核课程时,须按第2点或第3点执行)。
2. 学生申请时,已通过的课程数量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课程数的80%及以上(四舍五入,不含加考课程),且各门笔试课程的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
3. 学生申请时,已通过的课程数量差一科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课程数的80%(四舍五入,不含加考课程),且各门笔试课程的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第五条 申请程序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系提交《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公开学院跳级和提前毕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
(二)辅导员对申请者的条件进行初审,经系主任审核同意后,由学生本人将《申请表》交教务办公室。
(三)教务办公室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复核,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四)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学生方可办理提前离校手续和申请提前办理毕业证书。
第六条 凡获准跳级和提前毕业的学生,离校之后,可继续参加学院组织的委考或实践考核课程的考试或考核。
第七条 凡获准跳级和提前毕业的学生,自批准之日起,两周内按学院相关规定办理跳级或离校手续。
第八条 符合第四条第(一)项以及第(二)项中第1点和第2点规定的,一年级跳三年级、二年级跳四年级的学生正常缴纳本科段学费,二年级和四年级需提前离校但已缴费的学生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全额退费。
第九条 符合第四条第(一)项以及第(二)项中第3点规定的,一年级跳三年级、二年级跳四年级的学生正常缴纳本科段学费,二年级和四年级提前离校的学生需统一缴纳一半的学费。
第十条 不符合跳级和提前毕业申请条件的学生,自行离校后,参加公开学院就读专业未通过课程(尤其是实践考核课程)的报考以及办理毕业申请手续须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公开学院跳级和提前毕业申请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公开学院跳级和提前毕业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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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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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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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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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原因: |
通过课程和未通过课程(学生填写) |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成绩 |
考试时间 |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成绩 |
考试时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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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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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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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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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 审核意见 |
申请人在校表现: 申请人学业情况: 1、专业课程总数________;2、已通过课程门数_______; 3、符合跳级/提前毕业所需课程门数________; 4、符合跳级/提前毕业所需课程成绩平均分_______. 签 名: (公章) 年 月 日 |
系主任意见 |
签 名: (公章) 年 月 日 |
教务办公室复核 |
签 名: (公章) 年 月 日 |
主管院 领导审批 |
签 名: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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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获得批准后,本申请表作为学生办理离校手续和提前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的依据。
2.本申请表一式五份,教务办、招生办、学工办、学生所在系及学生本人各一份。